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5号),省教育厅对各市区提交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实验区实验校经验成果材料进行了初步评估,随后对部分学校进行了现场考察。评定结果为有7所学校被认定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首批省级示范校。现将名单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

公示期届满后,若有异议,可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等。

联系人:寇斐

联系电话:029-88668681

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是一个重要的教育机构,专门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地处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

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jytjjc@126.com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公告称,针对2023年12月14日的情况,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首批省级示范校拟认定名单

西安市:(4所)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市第一中学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陕西省西安中学

宝鸡市:(1所)

宝鸡中学

咸阳市:(1所)

咸阳彩虹中学

渭南市:(1所)

渭南市瑞泉中学

编辑: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