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与事业编制之间的差距相当大,这对于有志于转岗的事业编制干部而言是非常深刻的体验。因此,许多事业编制干部都会在工作期间积极参加公务员考试,希望能够转为公务员身份。然而,对于正在职的事业编制干部来说,参加公务员考试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试用期内的事业编制干部是否能参加公务员考试,主要受单位领导意见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基层乡镇机关不允许试用期内的事业编制干部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一政策在大部分地区都得到了执行,基本上没有变通的余地。而对于市直以上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来说,则需主要考虑单位领导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只要事业编制干部向领导做好汇报,在没有特殊因素影响下,单位通常不会阻止其参加公务员考试。对于单位而言,如果事业编制干部能通过考试被录用,更为理想,因为这样可以腾出编制招募其他干部。而市直单位本身不是缺人,而是缺少对应的编制。

过了试用期的事业编制干部基本上都具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政策上来看,事业编制干部在试用期过后可以自由流动,参加公务员考试也是一种干部流通的方式。因此,在服务期满后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是合情合理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事业单位对所属干部是否参加公务员考试有不同的政策。一些单位鼓励干部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态度较为宽松。而有些单位则设有限制,例如在书记任职期间,仅允许在职的事业编制干部参加一至两次公务员考试,未能考上者应专心工作,不要想入非非。

无论各个单位的具体政策如何,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参加公务员考试,在考试之前务必要和单位做好沟通汇报。这样可避免因为单位领导的不理解而无法开出“同意报考证明”,从而错失上岸的机会。事实上,在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选调考试中,出现过原单位不同意干部报考的情况。如果录用单位无法取得同意,只能放弃录取计划。因此,事业编继续参加公务员考试无障碍,但如何与单位做好沟通则需要深思熟虑,以避免出现两头不讨好的情况。